对外通讯
背景: 9月311日,该工会的国会通过了该法令草案,对该法令草案进行了修改,修改了第XNUMX条,并增加了《联邦远程办公劳动法》第XII BIS章。
一月11,2021, 新指南已在《联邦官方公报》(DOF)中发布,该指南确定了采用远程工作方式的雇主和工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适用于远程工作的规则。
电信的定义:
下属劳工组织的一种形式,由在模式确定之外的其他地方进行有偿活动组成,而无需工人在工作场所中的实际存在。
当超过40%的活动在员工的家中或他或她选择的地方进行时,将被视为远程工作。
为了执行远程办公模式,必须使用信息技术,以进行有效的通信并监督用人单位。
雇主义务
第330-E条规定,雇主必须:
- 提供,安装和维护远程办公所需的设备,例如计算机设备,人体工学椅子,打印机等;
- 按照规定的日期和日期支付工资。
- 假设在远程办公方式下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酌情支付电信服务和按比例的电费;
- 记录以这种方式交付给工人的补给;
- 实施机制,以保护远程工作者使用的信息和数据的安全性;
- 在工作日结束时尊重断开连接的权利;
- 在远程办公方式中将工人注册为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
- 建立必要的培训和咨询机制,以确保远程工作人员适应,学习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
工人的义务
- 保存并保存从雇主那里获得的设备和材料。
- 报告商定的电信服务使用费用和电费;
- 遵守雇主制定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规定;
- 参加并使用机制和操作系统来监督其活动,
- 参加其活动时使用的数据保护策略和机制。
同样,新法律规定,远程办公方式必须通过合同以书面形式记录。 并且这种方式将构成集体谈判协议的一部分,该协议可能存在于工会和公司之间,并且必须根据这种方式将副本发送给每个工人。
如果雇主没有集体谈判协议,则他们必须在他们的内部工作法规中包括远程工作,并建立机制以确保在远程工作方式下进行工作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和联系。
劳动和社会福利部必须在未来18个月内发布官方标准(NOM),以规范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的实施。
一旦上述规定发布,劳动监察员将能够核实雇主保留交付给远程工作人员的输入的记录; 并确保远程工作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支付给执行相同或相似功能的面对面工作人员的工资; 除其他义务外。